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励办法(试行)
来源:物质成瘾与康复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2-12-14]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
(著作)奖励办法(试行)
西师发〔2009〕212号
为激励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研究生发表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的科研论文(著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与范围
(一)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研究生(本校教职工除外)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论文(著作);
(二)奖励成果的认定以《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目录》(见附件)为准;
(三)博士研究生完成授予学位基本科研条件之外一至四类的优秀科研论文(著作)予以奖励;硕士研究生完成的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均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类成果:研究生奖励20万元,导师奖励10万元;
二类成果:研究生奖励5000元;
三类成果:研究生奖励3000元;
四类成果:研究生奖励1000元;
五类成果:研究生奖励500元。
三、评定程序
符合奖励条件的优秀论文(著作),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于每年4月份报研究生学院。
申报的成果经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由研究生学院审定并确定奖励名单,公示无异议予以奖励。
四、其他
(一)学校每年划拨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励,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励经费单列。
(二)获得奖励的研究生一经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追回所得奖金,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
论文(著作)目录
分类 | 成 果 目 录 | |
一 | 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 |
二 |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发表的论文或在SCI收录1区刊物发表的论文 | |
三 | 在SCI收录2区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在SSCI、A&HCI收录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在求是、教育研究、心理学报、文学评论、历史研究、哲学研究、管理世界、经济研究、民族研究、法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文物、地理学报、新闻与传播研究、体育科学、音乐研究、美术等刊物发表的论文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或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 | |
四 | 在其他SCI收录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在二、三类之外被CSSCI收录的学科排名前10%的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数学学报、计算机学报、物理学报、力学学报、化学学报、化工学报、植物学报、动物学报、自然资源学报、电子学报、美术研究、中国书法、新美术等刊物发表的论文或获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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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在二、三、四类之外被SCIE或EI或CSSCI收录刊物发表的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