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成瘾与康复研究所奖惩暂行管理办法
来源:物质成瘾与康复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6-12-12]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物质成瘾与康复研究所奖惩暂行管理办法
一、制定的目的
制定物质成瘾与康复研究所奖罚管理办法为了激发研究所成员的科研的热情和积极性,提升学术科研整体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奖罚管理办法说明
此奖惩管理办法对所有研究所成员均有效,并严格按照奖罚管理办法执行。管理办法分为两个部分,课题组奖励条例和课题组惩罚条例。
(一)奖励条例
物质成瘾与康复研究所成员,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属此奖励范围。
1 科研成果:
(1)在所期间凡是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一作者导师第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行论文(除版面费外)均有奖励。如果该文章获得学校奖学金评定或其他会议获得金钱奖励,组内不再给与奖励。对于中文B类以下文章,不予金钱奖励,予以实物纸质笔记本作为奖励。
(2)凡是外文文章影响因子在2以上,奖励幅度会酌情提高。
(3)任何文章级别问题参照最新西北师范大学文章级别划分办法。
2 专利:
(1)在所期间以个人名义或课题组名义申请的国家级专利项目奖励个体或团队参照论文成果等级奖励。
以上专利如果参加学校或其他会议如果该文章参与学校奖学金评定或其他会议获得金钱奖励,组内不再给与奖励。
3 研究所贡献:
每学期末按照研究所各位成员的研究所的贡献大小进行10-100元不等的金钱奖励予以鼓励,贡献大小按照研究所投票及导师打分产生。
(二)惩罚条例:
研究所成员,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属予惩罚范围。
1.惩罚范围
(1)违反研究所规章制度3次以上者
(2)在学院或学校有重大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者
(3)不能按时完成研究所内的合理任务的达3次以上
2.惩罚办法
(1)研究所提醒
(2)研究所警告
(3)研究所检讨
(4)退出研究所
三、执行事宜
物质成瘾与康复研究所奖惩暂行管理办法自2016年9月10日起开始执行,每学期末对各项奖励进行核对落实。同时该奖惩办法每3年进行一次修订和完善。